性别要求:女
岗位名称:形象大使(20名)
岗位职责:
1.接受公司艺术培训,进行公司文化传播;
2.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指派的演出任务;
3.接受公司管理,上班时间灵活;
4.熟悉公司产品衍生的文化知识。
岗位要求:
1.形象气质好,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;
2.身高在1.58-1.75内,年龄18-35周岁;
3.大专以上文凭,接受应届生,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;
4.有长期从事演艺事业的计划和安排。
薪资待遇:试用期3个月(加一周培训时间),试用期薪资2000底薪+出场费+高额提成。
福利待遇:转正后购买五险,公司有专业老师教导,不定期组织学习古典乐器,舞蹈等。
工作地点:高新区,业务范围在5城区(前期培训在郫都区);
工作时间:调休,月休8天;
联系电话:15884580953(李先生)微信同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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